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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望京街道办事处设置下列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及纪工委(监察组)、综合行政执法队。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市民活动中心,加挂党群活动中心牌子;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加挂综治中心牌子。

望京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22人,实有人数115人;事业编制57人,实有人数40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290.13万元,比上年增加7,884.76万元,增长32.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21.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69.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226.66万元,比上年增加7,660.98万元,增长37.25%,其中:基本支出5,853.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74%;项目支出22,373.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2.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4%;

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公共安全支出221.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9%;

教育支出19.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

科学技术支出7.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6.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38%;

卫生健康支出752.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8%;

节能环保支出161.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8%;

城乡社区支出7,171.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0%;

农林水支出93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3%;

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

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62.1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4.52万元,减少14.2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841.6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81.67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1.12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38.8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5.0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4.03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国I国II车辆更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1.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8.24万元,增长54.75%。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0.46万元,主要用于: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17.6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公益法律服务等司法工作经费。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03.0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9.33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8.1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8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7.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2.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7.78万元,增长80.1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51.83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0.55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416.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762.31万元,增长70.05%。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18.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605.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45.0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205.54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601.0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36.49万元,主要用于: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70.56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基地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13.9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6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816.66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环境整治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52.8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2.67万元,增长32.04%。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6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2.03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05.6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45.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49.35万元,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1.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1.9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61.9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污染源普查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171.4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34.50万元,增长8.0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806.9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2,680.63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支出、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河湖水域环境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环境建设、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668.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民生家园建设、垃圾分类、老旧住宅电梯改造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35.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35.09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3.86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31.22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人口调控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0.3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30万元,增长306.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3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安全生产巡查员岗位津贴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其他支出15.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5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5.58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工作支出等。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853.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2.6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38万元减少13.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08万元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2.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2.30万元减少9.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2.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2.9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9.6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2.30万元减少22.6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74.0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4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23.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2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6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3台,257.0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27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望京街道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按时有序的开展各预算项目,提升地区环境卫生、综合治安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地区居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和对地区的幸福感、归属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按照经费使用要求,按时有序开展各预算项目,坚持党建引领促发展、聚力强基惠民生,加快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发展新突破、治理新提升、党建新加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归属感大幅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主要是部分环境项目,由于设计图纸存在滞后,方案反复确认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开展,影响相关项目的执行进度。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10447.04万元。项目开展过程中,围绕年度绩效目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较好的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二)公共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公共服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832.14万元,项目实际支出金额:4488.39万元,项目明细:社区机构运转经费、党建经费、公益事业经费。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保障社区日常办公正常运转、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及时发放到位;通过各类党建、公益活动的开展,解决群众生活实际困难、满足居民精神需求、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加强居民、辖区单位和社区间的良性互动,有效推动社区基层自治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社区机构运转经费:保证了社区工作者工资准确、及时发放到位。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需求支出,保证社区日常办公需要。

公益事业经费:根据社区公益金使用范围,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开展各种公益事业活动,通过各类活动的有效开展,丰富了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改善了社区的环境面貌,有效提高了居民与社区的有效沟通,增加了社区的凝聚力和核心力。活动的开展还激发了居民的热情与参与度,有效促进了邻里和谐,加强了居民、辖区单位和社区间的良性互动,为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和自治队伍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为推动社区基层自治和社区建设保驾护航。

党建经费:根据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党员教育,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党内学习教育、表彰及志愿服务活动等。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提升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2019年,为了指导社区充分利用好社区公益事业经费,使社区公益项目更富特色、更具活力,全方位助推社区自治建设。办事处尝试指导社区通过购买专业服务和广泛开展居民议事协商等途径,引导和鼓励社区深挖自身特色,积极开展社区特色项目,擦亮社区特色品牌,激发社区自治活力。这些特色项目不但“一社区、一特色、一品牌”架起了社区与居民的“连心桥”,更使广大居民真正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引导和发挥了居民在社区治理建设过程中的参与意识,全方位助推社区自治建设。项目开展中普遍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活动时间局限性,部分项目活动对象相对缺乏广泛性,项目活动缺乏统筹性。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办事处就2020年公益金项目申报与开展工作进行了综合考量,并拟定了《2020年社区公益金项目工作指导意见》。同时召开公益金项目工作指导会议,对2020年的社区公益金使用提出指导要求。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